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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知识报(第12期)校对书稿四忌 2021/2/1 16:01:16
校对书稿四忌
——李培勇

1.大忌中的大忌——改正为误

   稿件上本来是对的,经过校对人员纠错,反而把对的改为错的,是非常可恶又可恨的做法,对编辑来讲,没有并肩战斗,反而反戈一击,着实难以承受。将原本对的改为错的,其实是犯了两重错误。
第一重错误:稿件上本身是对的,校对人员没有发现是对的,可以称之为判断性差错。
第二重错误:改出来之后依然是错的,可以称之为技能性差错。
上述两种错误,相当于与敌作战,没有打倒敌人,反倒被敌人收服,等于我方损失双倍力量——一方面是我方人员减少,另一方面是敌方人员增加,一个简单的数学算式表示为“1-(-1)=2”,等于敌方比我方白白多出两份力量,性质是极其恶劣的,后果是极端严重的。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,有一次比较典型。稿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:
我军与友军形成掎角之势,令敌军闻风丧胆,插翅难逃。    
校对人员毫不犹豫地将句中“掎角”的“掎”改为“犄”,殊不知,这句话中的用词和表述都是精准无误的。这样一来闹出了笑话,编辑对此表现出了明显的不满之意,并声称错误发现不了情有可原,但把对的改错就简直不可宽恕了。尽管校对难以接受,但说得也合情合理,无可辩驳。经仔细核查,原来“掎角之势”是个成语,比喻作战时分兵牵制或者合兵夹击的形势。校对人员将“掎”误改为“犄”,可能受到词条“犄角”的影响,以致做出错误判断,但改过后的句意便失去原来的意思,不仅含义相去甚远,甚至有点表述不通。贻笑大方之余,校对人员也难免汗颜。这个例子笔者在将在后面的文章中做一列举,想必可以让校对人员不再在这个问题上出现误改。
对于将对的改错,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下面来简单分析一下。只有找到问题所在,才能找到解决之道。
原因一:未加怀疑,未加查证,主观臆断,纯粹想当然。比如:经常用错的“一摊血”中的“摊”常被误用为“滩”,因为血是液体,当然是三点水旁,这就是想当然造成的差错;“柴火”常被误用为“柴禾”,可能就有主观臆断的成分;“谅你不敢”误用为“量你不敢”,“计日程功”误为“计日成功”,可能就是不加怀疑所致。
原因二:知识存在盲区,知识面有限。因为这个原因将原本正确的改为错误的,暴露了自身的短板,若有后续校次发现,并且由改错人员翻阅,将会令其记忆深刻;但若没有后续校次,比如由三校人员造成失误而编辑又将错就错,那么就真的一错到底了。大到一个知识点,小到一个错别字,都可能是盲点所在。如上文所举的“掎”的误用,就是知识面过窄所致。 
原因三:工作状态下滑,非故意而为。当校对人员的工作量达到一定程度时,不同程度地会出现反应迟钝甚至僵化的情况,此时若迫于种种原因不得不继续工作,就会导致将对的改为错的这样的结果。如“候和侯、已和己、到和道”等,不仅由于形近、音同可能被遗漏,而且极有可能将二者混改,在这种客观条件上,即使你高度负责,即使你水平再高,也可能无法掌控,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。

2.忌改得似是而非,改得无根无据,且校对符号不合规范

尽管校对是提出修改意见,最终还是由编辑来定夺,但若提的意见似是而非或者模糊不清,那么还不如不提意见让编辑省心省事。在这一点上,提的意见和建议也要明确,并且力争恰到好处。如句子的表述有误,不能只标注此句有误,而应指出这个句子是哪一类错误,比如搭配不当、并列不当、表意不当、语法差错、成分赘余等。只有明确了差错类型,才能使编辑进行行之有效的处理,否则难免无的放矢,漫无边际,提出的建议本身却成了意见,本是一片好心,却招致始料未及的麻烦。
校对符号用得不准确,犯的是一个初级的差错,也是个低级的差错。规范性是严谨性的表现,更是将所改内容完美呈现的基础,校对改得再好,若校对符号误用或者滥用,都会令编辑产生质疑——不仅对技能,而且对校对本人。校对返给编辑的校样既是校对的劳动成果,也是校对自身的一张名片,更是一张此后长效合作的通行证,若名片上出现这种低级的失误,将使校对自身的形象严重受损。
校对符号使用不准的情形大致有两种:一种是误用,如对调符号上下颠倒;另一种是自创,如随意勾画,不明所以。误用的情况一看便知,并且基本不会有令人看不明白的情况;但自创的符号,不禁会让人一头雾水,摸不着头脑。无论哪种情况,都要坚决避免才是上策。
还有一种情况不得不强调一下,那就是纠错时的字迹。不要求校对人员都是硬笔书法家,个个都擅长各种字体,但最起码要写得让编辑看得懂,让排版人员看得明,假若像医生开药方一样,字迹潦草,信手涂鸦,天马行空,写得难以捉摸,几经推敲还难以确定,那么不仅令他人心生反感,而且导致自身形象大打折扣,使编校交流趋于无效。字如其人,纠错时校对人员无需炫什么书法,最终目的是将你的智慧凝于笔端,正确地呈现给编辑和排版人员。字体工整、整洁,是第一印象,第一印象已坏,即使你改得再出色,也会被无情地掩盖、埋没掉。

3.忌提出质疑太多,实质性修改太少

好多拿不准的情况,校对往往会在旁注上“请核”或者其他字样,这样一方面是说明自己无法把握,另一方面也提请编辑核对处理,这往往是针对利用手头资料无法解决的问题,但若这种情况出现得过频,那就相当过分了,试想,如果都请编辑核实,要校对还有何用处呢?提出疑问太多,而该校次解决较少,不仅暴露了校对实力过于薄弱,而且难免令编辑生厌。作为校对,不要拿自己的业务开玩笑,也不要无视编辑有限的忍耐力。尽管提出疑问的多少视具体情况而定,但一部书稿最好不要超过三处为宜。

4.忌僭越职能,做分外之事

润色是编辑职能,纠错是校对职能,这一点首先要铭记于心,并切实遵照。但在校对过程中,有的校对出于无心,或出于习惯,总是爱对一些句子或者表述做深度加工,比如调整句子的语序甚至修正整个句子的用法,使句子完全符合自己的阅读习惯,这种强加式的修改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可能导致编辑统统画去不用,造成极大的返工。这和上面所说的适当润色不同,适当润色只是在字词上偶尔做些修正,只是“小动作”,不是“大手笔”,可视为小细节上的修修补补。总之,度无处不在,勿越界,勿擅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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